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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成为「乐满邮」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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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乐满邮」会员资格须受属于「乐满邮」条款的一部分的会员条款规限。在递交登记申请前,请细阅会员条款。倘你无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或未满十八岁或不同意会员条款,将不能登记成为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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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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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在你登记成为会员时,我们将要求你提供姓名、电邮地址、出生日期和通讯地址等资料。你同意提供有关你本身的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登 记资料」)。你进一步同意,在提供登记资料时,你不会明知而将任何重要事实或资料略去或作失实陈述,并会于登记资料有所变动或更新时,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 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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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你同意并授权我们核实你须用以登入和使用服务的登记资料。在你登记成为会员后,你将收到你的会员帐户用户代号和密码(「用户代号」)。你同意你在任 何情况下均不会容许他人使用你的用户代号登入和使用你的会员帐户或服务。你须对负责保密你的用户代号,以及对因你未有遵办而招致或蒙受的任何收费、损害赔 偿、债务或损失负全部责任。对于因你的用户代号被盗用或遗失、因你披露你本身的用户代号或因你授权容许他人凭借你的用户代号登入和使用你的会员帐户或服务 所引致或与此有关连的任何伤害、损失或损害,我们一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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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你须对所有以你的会员帐户名义进行的任何或一切活动,包括与服务有关而招致的任何收费负全部责任。你须确保在每次结束浏览网站时,登出你的会员帐户。你同意在得悉你的会员帐户在未经授权下遭使用,或任何其他违反保安规定的事件时,立即通知我们。 |
3 |
订阅电子报和通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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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向你发出与服务有关的讯息,包括服务公布、行政信息、我们的电子报及其他我们认为属于你的会员帐户资料的电子刊物。你可按你本身的会员帐户的管理页内所载的指示,取消订阅我们的电子报,或选择不收取我们于日后发出的推广讯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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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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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倘你未有遵守会员条款,我们可即时终止你的会员帐户,或限制、暂停或终止你使用服务,而无须给予通知或承担法律责任。终止你的会员帐户并不损害任何我们事前可得的权益或补偿。你亦可透过你本身的会员帐户的管理页通知我们,去终止你的会员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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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会员帐户的终止不会免除你支付会员帐户内任何尚未清还的累算收费的责任,或基于你所作的任何订购而须向任何商号付款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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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不受限于本会员条款内任何其他有关终止的条文,我们保留权利在给予合理通知后,无须任何理由而终止你使用服务。 |
5 |
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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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我们事先书面批准,你不得转让你在会员帐户下享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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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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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致力保障个人资料方面的私隐,并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以收集、使用、保留、转移和查阅你的个人资料。
我们的私隐政策载于私隐政策 |